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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不低于7万
 
发布时间:2011.03.28 新闻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福州328日电 (记者 张羽)记者28日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2011年福建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还将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7万,福建各县(市、区)有望于5月开始实施新的补偿方案。

福建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福建省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筹资标准,对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

《意见》对新农合住院统筹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新农合住院补偿起付线乡级、县级、县以上(县外)原则上不低于100元、400元、800元。封顶线不低于7万元。原则上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补偿比例控制在90%左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不低于75%、县以上住院补偿比例为50%,分别比2010年提高10%15%10%

同时,今年福建将继续开展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力争较大幅度地降低个人自付比例,对于年度内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70%的比例予以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此外,福建适当提高门诊特殊病种保障水平,将重症尿毒症(透析)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2万元,将重性精神病人的门诊药物治疗费用纳入甲类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封顶线不低于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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