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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23 新闻来源:北京青年报 | ||
公安部2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全力打赢境外追逃这场硬仗,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缉捕归案、绳之以法。 部分外逃嫌疑人牵涉腐败犯罪 刘金国指出,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一些外逃嫌疑人还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刘金国强调,要针对当前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建立健全防逃控逃追逃工作长效机制。要深入排查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措施、堵塞漏洞,着力提升防逃控逃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快速反应,发现外逃后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缉捕,对外逃嫌疑人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跟踪落实缉捕措施,加强警种部门协作,形成追逃工作整体合力。 深化国际警务合作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在昨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刘金国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安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成立相应机构,迅速开展专项行动,掀起境外追逃的强大攻势。要全面掌握外逃嫌疑人情况线索,逐人逐案分析、制定缉捕方案、明确缉捕力量,尽快将外逃嫌疑人缉捕归案。要充分发挥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要积极会同检察院、法院发布通告,敦促外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动员其亲属规劝回国。要广泛发动群众检举外逃嫌疑人线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定举报奖励具体办法,对协助抓捕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公安部直接奖励。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工作。2008年以来,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 案例 警方动员子女 奉劝母亲自首 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俞优静会同其母俞妮圭,与周振浪签订协议,周将坐落于永康市城西工业区的厂房、土地作价5700万元转让给俞优静。今年1月,俞母女在仅支付1000万元土地转让金情况下,骗取周信任,将厂房和土地过户。随后,二人将该厂房和土地抵押给第三方,借款2000万元后,携款外逃。此外,俞优静还涉及巨额债务及担保,其中,仅贷款金额就超过亿元。 为将俞母女二人尽快抓捕归案,公安机关一方面通过我驻迪拜总领馆、驻肯尼亚使馆、驻乌干达使馆等核查二人去向,另一方面做好监控与情报工作。今年6月30日,侦查发现,俞优静等人将于7月1日晚从坦桑尼亚乘飞机返回乌干达恩德培。公安机关紧急派遣工作组前往乌干达,会同乌警方于当晚10时许在恩德培机场将俞优静抓获。 7月3日下午,工作组将俞优静强制押解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此后,公安机关不断做俞优静工作,促使其不仅积极配合调查,还主动恳请其弟安排其母俞妮圭回国自首。7月11日,俞妮圭致信我驻乌干达使馆,表达了回国投案自首的意愿。7月18日,公安机关派遣工作组抵达恩德培,即赶赴国际刑警组织乌干达国家中心局开展工作。7月20日,犯罪嫌疑人俞妮圭被成功押解回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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