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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国·浙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大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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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经济正处于从国际金融危机中复苏的“后危机时代”。历史经验表明,全球性经济危机往往催生重大科技创新与突破,引发制度和管理创新。国际金融危机过后,未来新一轮的全球经济繁荣将有赖于新能源、新材料、环境治理技术等新的科技增长点的形成和发展,创新要素将在国际范围内实现大规模流动。

  作为制造业大省,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取决于创新能力的提升。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就是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十一五”期间,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以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以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为大局,通过引进国际创新资源,搭建国际化创新平台,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深化产学研合作,繁荣了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了浙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我省与独联体国家、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体系,形成了国际创新资源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初步建立了“项目-人才-基地”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格局,创建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实施了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重大项目,引进了一批高层次的海外科技人才。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近年来我省在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方面取得的一些成果:

  一、围绕我省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我省在科技规划制订、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实施中重视国际科技合作,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需求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特别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引进国外技术后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十一五”期间,我省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类别中就安排再创新项目155项,财政科技投入超过一个亿。一批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了一批发明专利和专有技术,培养了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巨化集团、新安化工等企业的一批合作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由浙江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国际科技合作重大项目“引进意大利技术的经济适用型乘用车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引进意大利菲亚特技术,通过与浙江省汽车和零部件产业创新服务平台等单位联合研发,对经济适用型乘用车系统匹配设计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进行了深入研究,完成了系列产品技术标准的转化,初步建立了整车开发流程,在发动机套缸技术、车身模具技术、变速器电液控制技术等方面开展了再创新工作。通过零部件配套体系培育,实现了系列车型多个整车产品的国产化,实现销售收入14亿元,税收0.36亿元。

  2005年浙江工业大学与乌克兰国家工程科学院院士、乌克兰国立科技大学Volodymyr S. Kovalenko教授建立合作关系。到目前为止,双方已合作完成多项国家、省重点国际合作项目,同时建立了“乌克兰国立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激光技术联合研究实验室”。通过项目合作、互派研究人员、共同参加学术会议、定期互访等方式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在激光再制造的专用装备、集成控制及过程模拟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合作研究,引进关键单元技术,成功研发了激光再制造关键工艺与装备,合作发表学术论文10篇,联合申请专利1项,研究成果已成功地在轮机装备、工模具、化工装备等领域实现产业化应用,近三年累计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7.2亿元,对促进我国制造业的节能降耗、绿色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围绕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引进海外科技资源共建创新载体

  为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国际技术转移,我省各级政府、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积极引入国际创新资源,先后建立起我国第一家以企业为主体的中俄合作园区-巨化中俄科技园,成立了俄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俄科学院远东分院、乌克兰科学院的技术转移中心;设立了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浙江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浙江香港科技大学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浙江中欧技术与人才转移中心、中韩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载体。到去年为止,我省引进海外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共37家��

  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成立于2005年6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大学和美国加州纳米技术研究院三方共同组建,省政府投资一个亿,参照美国加州纳米技术研究院等国际一流研究机构的管理模式和机制,独立运行。主要建设3个国际化平台:国际合作研究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与交流平台和科技投资与产业化平台。体现了国际创新资本、技术、人才与以浙江大学为代表的区域创新载体的有机集合。目前全院有人员171人,已引进美国知名教授8名任首席科学家,引进国外优秀科技人才9名、国内博士后8名,形成创新团队的核心;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引进专利1500多项;与美国凯美特、赛凡、易文赛和恒丰包装等企业建立了一批院企共建的联合研发中心;在绍兴、舟山、无锡等地积极筹建产业化基地。2008年,科技部、国家外专局将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列为全国首批33家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之一。

  此外,我省还建成了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目前,经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有10家。

  三、配合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的实施,开展海外人才引进工作

  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是提升我省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为此,我省******了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实施“钱江人才计划”等政策,鼓励、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浙创业创新,在余杭设立了“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在浙江大学设立了省海外高层次人才�作驿站。截至去年底,全省有87人入选省海外引才“千人计划”,其中46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

  我们在去年12月组织60余位海外清华学子带着科研项目或成熟技术来到浙江,与我省科技、产业界对接。这60余位海外清华学子中包括了新材料、新能源、物联网、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的拔尖人才。海外学子们分别在杭州临安青山湖科技城、嘉兴和宁波鄞州区等地考察洽谈。据不完全统计,已有12个项目或人员落户浙江。今年在2010中国浙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大会期间,我们还将组织清华、浙大的海外校友浙江行活动。

  同时,为给海外留学人员报效祖国创造更好条件,今年3月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在硅谷设立了创新创业基地,将科技企业孵化器设到了科技创新的源头,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经省政府批准,今年8月该基地被授予浙江省海外创新创业合作基地。

  总体而言,近年来我省通过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促进了浙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但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与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在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关键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企业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作用有待加强。我们力争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努力,使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有新的突破。为此,我们制定了下一阶段浙江省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规划,其具体措施包括:

  1、在继续深化国内科技合作、培育内生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引进国际科技资源

  “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利用国内科技资源,特别是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820家,其中企业为主引进的647家,占79%。目前,国内科技资源竞争日趋激烈,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需求规模更大、层次更高、国际化趋势更加突显的情况下,大胆把科技合作的目光投向国际,大力引进世界各国的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和创新资本。

  2、在继续鼓励高校、研究机构扩大国际科技合作的层次和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突出企业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主体地位

  鼓励企业不断推进技术研发的国际化,通过独资、并购、合资、参股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吸收技术溢出、适应目标市场、充分利用海外优秀人才;增强对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发和产业化的资助力度,重点支持由企业牵头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和合作研究项目;充分利用各种科技交流和合作渠道,积极为企业的人才引进、人员交流、合作研发、研发外包等牵线搭桥,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3、在继续依靠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作用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是自主创新战略下实现技术能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期间,要改变我省技术引进过程中重“引进”、轻“消化”,重“硬件”、轻“软件”,重模仿、轻创新,重引资、轻技术的倾向,提高对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的认识,制订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规划,强化政府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的支持力度。明确目标,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机制。

  4、在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同时,更加注重推动我省科技创新活动走向国际

  要打破以往在国际科技合作中过分注重“引进来”的惯性思维,鼓励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的双向互动。支持浙江一批有实力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赴境外参与举办技术展览和展销会。通过“走出去”到技术创新源头和目标市场设立研发机构。在科技发达国家设立海外孵化基地,形成境内境外联动,寻求新的发展机会,谋求高层次的技术合作和引进。要积极组织先进适用技术进入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以技术示范、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援助等形式,带动产品走出去,开辟新兴市场。

  5、在继续保持和发展传统合作伙伴关系的同时,更加注重与欧美发达国家的科技合作

  欧美发达是技术创新的源头,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保障体系健全。“十二五”期间,我省要重点加强同德国、法国、英国和意大利等欧盟国家,美国和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的合作与交流。要针对各个国家的优势领域开展合作。要加强同欧美等大学、研究机构和大企业的合作,争取“十二五”期间在新能源、信息通信、新材料或生命科学领域新引进共建若干家创新载体和跨国公司研发中心。

  6、在继续推动科技计划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综合集成的同时,更加注重推进政府科技计划的开放和改革

  省重大科技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创新团队等科技计划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应明确制定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提出具体合作领域、合作任务、合作方式和经费安排;允许在浙江注册的外资企业和科研机构,特别是留学生创办企业申请和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在继续支持项目合作的同时,要加大力度支持以国际领先技术或高端产品为基本研发目标的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支持创建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的国际科技合作技术创新联盟,支持研发外包服务中心、国际孵化器和国际科技创新园。

  “十二五”期间,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因势利导、主动谋划,建立起顺畅的国际科技与管理创新资源的交流与合作通路。同时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鼓励国际创新资源向浙江转移,并与浙江当地的要素资源相结合,推进技术和管理创新,进而推动浙江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浙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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